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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上一個話題的討論讓我把這篇已經起了頭卻還沒完成的東西寫完公開!
這篇要公開的古蹟維修問題是「施工紀錄」這件事。 

90年訂定《古蹟修復工程採購辦法》進一步加強原來已久的「施工紀錄」作業,這件事情不同於營造廠(施工者)的紀錄(工程日誌),也不是規劃設計單位的監造報告稱之為《工程報告書》於是古蹟維修案的花銷又因為需要而提高了

陳德星堂_整修中     

先前的文章曾提過一個古蹟界的關鍵問題,就是所謂的「專業人員」問題。

業界的專業人員,主要都來自建築相關科系,早期人數相當有限。後來雖有新增系所,但是真正投入實務工作的人仍是少數!
這一群少數的人才,投入在教育體系-就是我們說的學者;有些投入業界,其中的關鍵少數就是有考上執照的建築師,其他就是各單位的從業人員;還有少數自立門戶、苦心鑽研而成為所謂的專家;最後就是投入工程界(營造廠)的人員。
這些人不管是在哪一個崗位,大多有朋友、同好、師生…等的情誼,有很多的弊病也因此而生!
最常見的就是各自成為一股力量(派系),劃定各自的地盤大家有飯吃不要互相搶再一個就是大家維持一個基本默契不要互相為難大家有飯好好吃所以球員裁判明的暗的已經分不清彼此的界線與關係了變成我常說的『共犯結構』,維持一種微妙的平衡

倒楣的是誰是我們老百姓
我們的稅金常常莫名其妙的被花掉-亂花或多花
工程品質不佳也沒有人負責-不管誰的錯都是施作者要處理,匠師不斷地被壓榨,怎會有好品質!;
出了問題大家(匠師除外)還會互相掩護、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聽過最扯的一個是,北部某知名建築師在淡水的一個案子,因為設計上的疏失,造成工程尚未驗收就出狀況!最後,在承辦人的模糊焦點之下,以變更設計做收。建築師不僅沒錯、不用負責任,還多領一筆設計費。營造廠則多了一筆工程可做,把已經做好的拆除重做!倒楣的是我們的稅金又被糟塌了近百萬!( 政府承辦人怕要承擔監督不周的責任,所以也不會讓事情被公開 )

放心,這些事絕對不會出現在「公正第三方」之監督紀錄中,因為她也是屬於前面說的那一群相關人士中的一員,如何能公正呢? 

舉個實際的例子來談談!
有個的古蹟修復案,我經常去看工程的進行,學習一些工程實務,與匠師們聊聊天!
巧的是,負責該案的建築師則是我的學弟;負責做施工紀錄(監督)的則是我的學妹(-學妹-學弟,學妹是建築師的學姊)!審查委員之一則是建築師的老師,其實這位老師基於提攜後進、培養業界未來的人才,所以加以引薦的。 ( 這老師算是善良的,有的學者是要抽成的 )
如此,看倌您就知道我所說的「那一群人」是怎麼回事了吧! 您認為,這一個案子裡的這一群人的彼此監督會真的有多公正嗎? 

建築師,通常是一~二個月來一趟工地(有重要事才來),事務所有個年輕人則是會「盡量」每周來一次(名稱上的職稱是「經理」)。每次來大概就是了解進度、問看看有沒有問題,然後與業主問候一下、拍拍照後就離開!
負責作工程報告書的學妹,則是每周會來二~三次。我覺得她好像是跑單幫的,每次都自己一個人來(學妹的丈夫也是古蹟界的學者)。這個學妹每次來的作業是:先找監工問看看這幾天的施工狀況、了解進度,再去與匠師、業主哈拉幾句,然後四處拍拍照後回家。
簡單說就是這樣!  可是一定會有人說不是這樣那要怎樣 

建築師監造,除了要監督施工者按圖施工之外,更應該在品質上要有所要求與監督,不是有人拍照記錄、有看就好!公正第三方的施工紀錄更應該超乎這標準之上,不然就看營造廠的監工紀錄就可以了,做那麼多不同名目的紀錄只是疊床架屋而已,於事無補!
這幾個人與審查委員,都應該為我們確實把關才是,不然我們在他們身上花那麼多錢做甚麼,我去就可以了!
古蹟維修或修復工程若是有任何問題,我覺得該第一個被檢討的就是這一群利益共生的人! ( 相關政府單位的承辦人與官員沒有什麼專業素養,要求他們簡直是緣木求魚,無須多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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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監督、紀錄者是否有必需的專業基礎呢?  

以下再說說我的其他看法見解

很認真的學習可以看到聽到問到的一切,我是發自內心的興趣,學弟妹他們是賺錢的工作!( 我很有把握的告訴您,他們就算都有念了研究所甚至有執照,傳統建築方面我認為一定比他們強 )
所以,他們只是照著可以交差的標準程序在做事!
只要沒有人有意見(業主、審查委員),那些所謂的經驗學習、研究、傳承…是與他們無關的!如果這些經驗所得有什麼值得他們在意的,那也是因為要拿來做為接下一個案子的籌碼,或是要去教學時的案例,作品集上的一個功績!
如此而已!
說句簡單點的,問他們構架上的名稱他們還說不完全呢! 真要問些內行的施做技巧、裝飾題材他們可就完全要舉白旗了
那位學妹有次瞄到我的筆記竟然問我:「學長,有空的話改天借我一下你的筆記,指導一下好嗎?」,我很委婉地告訴她。「等案子結束後,我有空把草稿整理完再看看吧!那你要給我一本報告書喔!」,她給了我一個奇怪的微笑
知道嗎我是自發性的來學習我若真的付出甚麼貢獻也沒有任何代價
- 學妹,(據相關人士說)是領了一百多萬元(含稅)的作業費ㄝ 

我在工地觀察會做甚麼呢?

我以在台北市的另一次古蹟觀察經驗(時間較長)來說一說。
在彩繪部分,我畫了一張平面圖、做了全區的彩繪題材紀錄。彩繪不只是看畫得好不好而已,在題材的安排上也能看出匠師的程度。並且盡可能的做了每一幅的攝影紀錄( 因為有鷹架有些拍不太好 )。我還透過繪畫風格,分辨出過去整修的一些狀況,甚至還找出了面層下的舊一層彩繪!
木作部分,我完成了整個木構架重組的主要影像紀錄,其他人的都沒有比我完整。組裝上的細節我也像大木匠師作了請教,匠師還以為我是學校裡的教授!我還與匠師討論舊構件上的前手匠師之紀錄,弄懂了匠師的編目作法,看懂他們寫的東西。( 看構件上的紀錄,就知道它是擺在哪個位置 )
以上說的這些,有的是幾句話出現在施工報告裡,大多數是隻字未提!可是李乾朗教授告訴我,這些東西是很有價值的研究素材!
可是,隨著新的修復工程完工結案,這些所謂的有價值之研究素材就沒了!( 沒人知道、沒人研究!當然,舊的東西保留下來後又被裝回去了,只是,卻會讓後人更難瞭解!) 

有一份碩士論文台灣古蹟修復施工紀錄之研究2004.07.是研究這種施工報告的專論,他提出了幾個問題與我所見經驗略同。大約有以下諸項:
紀錄時間點不真實:不是「即時」紀錄,常是追溯的。為什麼?因為記錄者沒有常常在工地現場,都是看著營造廠的照片與資料編造紀錄。!
紀錄者不真實:現場記錄者不一定是計畫主持人。有甚麼問題?紀錄者常是低薪的公司職員、甚或是學生,缺乏專業能力。近日在FB上看到一個台南民宅的紀錄資料,就發現紀錄者水準低劣,連基本木構件名稱與內涵都搞不清處。
施工紀錄方式不公開! 雖然有些單位已經在改進,但仍屬少數。這樣的狀況讓報告的預期成效不佳,而且因為成果公開性不足,沒辦法讓關心的大眾取得與研讀,這都是有刻意避免大眾監督的犯意!
施工紀錄之執行模式不統一! 這造成各單位所完成的水準參差不齊,未能達到預期的效益,這仍有待主管機關盡快建立!
施工紀錄之執行方式不確定! 紀錄內容的比重如何、孰輕孰重的判斷,這些缺乏統一的標準,是由紀錄單位自行判斷決定,也是造成報告書未臻理想的要素!

不過,這樣的研究內容對古蹟修護的實務工作是一點幫助都沒有!
因為,這一群人如何有飯吃、如何好好吃,才是真正被關心的重點。文化、傳承,只是少數人的良心作為,不會是大多數人的功課。
這就是我們的古蹟界之真相的一部分… ( 希望不是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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